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建筑垃圾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和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环境管理和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评估工作,现批准《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
二、《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3-2026)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2026)
四、《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隐患排查评估技术规范(试行)》(HJ 1464-2026)
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2010)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1月16日
(转发自生态环境部网站,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602/t20260204_1143632.html)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