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征求各州(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现对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25年)进行更新。
一、将11家单位新增纳入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进行管理。将原名录中46家长期停产关闭或土壤污染风险较低的单位调整出名录,对3家单位名称进行了变更,更新后,云南省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共452家(名录详见附件)。
二、请各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土壤污染类别,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与2026年即将发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衔接,确保企业信息一致。同时,依法更新、公开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三、请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管理、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义务。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0月9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