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拟开展的“云南省镇沅县玻烈河水库工程”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如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云南省镇沅县玻烈河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李仙江(恩乐江)右岸一级支流玻烈河上
建设单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基本概况:云南省镇沅县玻烈河水库工程是一座解决下游农田灌溉及农村人畜生活饮水、并作为镇沅县城应急和备用供水水源的中型水利工程,位于李仙江(恩乐江)右岸一级支流玻烈河上,总库容1112.4万m3,为Ⅲ等中型工程,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放空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组成;输水工程由主干管、分干管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大林
联系电话:13577903391
电子邮箱:zyxswj@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廷翠
联系电话:15808769624
电子邮箱:104138004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意见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NUiBvZGvfDUuyqHVnRnwMg ,提取码:1e64。
五、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单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30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