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富乐铅锌矿采选项目,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历史原因,本项目在上世纪改建和扩建过程中均为补办环保手续,建设单位于2011年9月委托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3年10月14日取得了本项目后评价的批复文件(曲环审[2013]206号),由于建设单位未进行竣工验收,且后评价的有效期限为5年,现阶段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环保手续,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德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后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该项目建设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富乐铅锌矿采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富乐铅锌矿采选项目包括富乐选矿厂和富乐铅锌矿,始建于1984年(82年批建,84年投产),是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两个分厂,分别承担选矿与采矿任务。
采矿工程规模为10万t/a,包括提升系统、运输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通讯);
选矿工程选矿设计规模为12万t/a。分为硫化矿选矿系统和氧化矿选矿系统,设计规模各为6万t/a。包括主体工程(选矿工程)、辅助工程(尾矿库)、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储运工程(交通运输、材料库、矿仓及精矿池等)、环保工程(包括破碎系统除尘、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等),
目前公司有两套选矿系统,即硫化矿选矿系统和氧化矿选矿系统,设计洗选规模均为入洗原矿200t/d,合计生产能力为入洗原矿400t/d,每年可洗选12万t原矿。由于当地铅锌矿资源以硫化矿为主,硫化矿系统一般能达到设计产能的80%以上,而受氧化矿资源限制,氧化矿系统开工不足,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50%左右,或更低。公司采矿厂开采的矿石全部提供给选矿厂作原料矿石。
根据选厂多年的生产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均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于工
联系电话: 18987413812
通信地址: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大道南段
邮政编码:655800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德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工
联系电话: 13577459513
E-mail:1604572151@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中央金座1幢B座701室
邮政编码:650228
五、项目环境影响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曲靖市环保局
六、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以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与资料为主,并作初步工程分析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和筛选重点污染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专题和重点等工作内容,拟定评价工作方案或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主要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和进一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含必须开展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汇集和调查项目建设可能生产的社会环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相关信息,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七、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象: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公示调查内容:
1、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若有不满意,请说明原因)。
2、对项目建设的知情程度(知道或了解项目建设的工程概况和信息途径)。
3、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利弊关系(具体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4、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若不赞成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
5、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议。
6、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项目的要求和建议。
八、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
九、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公参意见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XcwqWaSdbXFOVFjmrganw
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